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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蚊媒传染病呈现高发态势。2006-2007年,印度、缅甸等国家相继发生基孔肯亚热暴发疫情,2014年以来我国广东省及东南亚地区多个国家发生登革热疫情。近期,巴西等南美洲国家发生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引起全球广泛关注,我国也发现2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进入春季,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回升,尤其是南方部分地区气温较高,如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蚊媒密度将很快上升,登革热等蚊媒传播疾病发生的风险增加,特别是如果寨卡病毒疫情继续输入,在南方蚊媒密度较高省份发生扩散的风险也将增加。防蚊灭蚊是切断传播途径、防控蚊媒传播疾病的关键措施,为加强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地要在近期广泛深入开展一次“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以灭蚊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级爱卫办要结合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体安排,坚持“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见实效”的原则,组织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于2-4月间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以灭蚊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重点对车站、港口、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要发挥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作用,充分发动群众,把防蚊灭蚊的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和庭院积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为增强整治活动效果,广东、云南、广西、海南、福建、浙江、江西等7省(区)要于2月底至3月初选择同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全省(区)统一组织开展专题现场活动,其他省份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时间在省、市、县统一开展现场活动,形成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声势。

二、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蚊虫灭杀工作

各地特别是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高发省份,要增加经费和人员投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逐步扩大监测工作范围。要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要求,在本省(区、市)全部高风险县区开展媒介伊蚊监测,掌握本地区蚊媒的种类、分布和消长规律。要根据媒介监测数据、媒介传染病发病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增加监测点数和频度,为科学采取灭蚊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在蚊虫活跃季节来临前即着手部署开展集中灭蚊行动,广东、云南、广西、海南等南方省份要立即安排、尽早启动,中部地区要在4-5月间做好部署安排,北方地区可根据气温变化,适时在5-6月间全面启动。要充分组织发动各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和广大群众,根据病媒生物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化学、生物等方法集中灭蚊,确保蚊媒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抑制蚊虫夏秋季高峰,从源头上切断蚊媒传染病传播途径。同时要科学、合理地使用防蚊灭蚊药品,避免过度用药和滥用药,切实提高防治效果。

三、着力提升专业能力与防控水平

各地疾控机构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本地区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及时对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进行评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专家对各地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地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困难和问题。各级爱卫办要督促各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切实提高防蚊灭蚊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并做好相关消杀器械、药品、耗材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普及寨卡病毒病、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要在机场、车站、港口以及商场、社区等人群聚集场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要组织开展春季全民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对疾病的抵抗力。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了防蚊灭蚊宣传知识要点(见附件),请各地据此做好宣传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爱卫办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发挥爱卫会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把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和登革热等传染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本地环境、地理、气候以及疾病种类和流行特点,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安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形成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工作局面。

六、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各省级爱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弥补薄弱环节,将相关工作抓紧抓实。全国爱卫办将组织对各省(区、市)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防蚊灭蚊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国家卫生城市的现场抽查结果将在卫生城市复审时予以参考,对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暴发疫情的卫生城市,将予以警告直至撤销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附件:防蚊灭蚊宣传知识要点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防蚊灭蚊宣传知识要点


一、蚊子可传播哪些传染病?

蚊子可传播疟疾、乙脑、黄热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等多种疾病,其中寨卡病毒病主要是由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传播。埃及伊蚊分布于我国海南省、台湾南部、广东省雷州半岛、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及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分布于北至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西至陕西省陇县和宝鸡市,西南至西藏墨脱一线及其东南侧大部分地区。

二、如何使用驱蚊剂?

将驱蚊剂喷、涂抹在头部、四肢等裸露皮肤处,特别是耳后、颈部等部位,要避免药物进入眼睛和嘴里。一般室外环境间隔2-4个小时涂抹一次驱蚊剂。一般具有我国农药登记证的商品驱蚊剂可以用于婴儿,但不要用于小于2个月婴儿。

三、蚊虫叮咬后如何处理?

一般蚊虫叮咬的处理主要是止痒,可外涂清凉油、风油精等止痒、抗炎。如果发生局部肿胀、感染,及发热、皮疹等症状,须及时去医院就诊。

四、感染蚊媒传染病后,如何避免传染给家人和朋友?

若被蚊虫叮咬并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避免蚊虫叮咬,以防家人和朋友感染;尽量避免外出活动,如外出必须使用驱蚊剂,穿浅颜色的长袖衣裳和长裤;住所要安装纱门和纱窗,避免蚊虫入内。

五、居民家庭如何防制蚊虫?

家庭灭蚊可采用物理、化学方法综合治理,在采用清除积水、安装纱门纱窗、电蚊拍灭蚊的同时,可使用蚊香、杀虫气雾剂驱蚊灭蚊,对无法清除的积水用灭蚊幼剂处理。

加装纱门纱窗:房间可安装纱门、纱窗以阻止蚊虫长驱直入,在高发期可用滞留喷洒的杀虫剂涂抹纱窗,效果更好。休息时使用蚊帐减少人蚊接触。

清除孳生地:居民家庭花瓶和水养植物至少每星期彻底换水一次,要彻底清理空调托盘、花盆底碟(托盘儿)积水,有盖子的盖上。每周检查卫生间和厨房的地漏或者更换具有防渗等功能的安全地漏,保持地漏处无积水,并时常喷洒杀虫剂,不给蚊子生存空间,垃圾桶应加盖。

正确使用各类卫生杀虫剂:可使用蚊香,按使用说明驱蚊灭蚊,将蚊香放在通风处上风向。还可使用杀虫气雾剂灭蚊,使用杀虫气雾剂时尽量不要朝衣物、床单、家具、皮肤上直接喷洒,喷洒之前要收藏好食品和餐具,喷洒完毕后最好关闭门窗半小时到1小时,然后再开窗通风。杀虫气雾剂喷洒过量对人体会有一定的毒性,所以在家中使用杀虫气雾剂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让婴幼儿接触,如果不慎将药液喷到皮肤上,要及时清洗。

六、企事业单位、社区如何防制蚊虫?

孳生地处理是防制蚊虫重要的基础,需要广泛开展清除蚊虫孳生地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在全面治理孳生地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各类生物及化学杀虫剂。

清除孳生地:主要包括清除各种废旧杂物,将房前屋后所有可能积水的瓶子、水桶、水盆等容器进行彻底清理,将空容器倒置存放,防止蚊虫孳生。盆景、喷水池、养鱼池等各种社区室外景观水体要全面清理垃圾漂浮物,并经常换水。要定期疏通社区内的沟渠、沙井,排水沟保持不积水,水井要密封,下水井盖可使用防蚊贴,定期检查地下室,及时排除积水,防止蚊虫孳生。要定期疏通居民楼天台等处排水孔及管道,雨后应及时清疏,避免积水。

生物防制:喷泉、水池等不能排放的大型水体可采用生物灭蚊方式,饲养如柳条鱼、金鱼、鲤鱼、鲤鲫鱼、中华斗鱼、非洲鲫鱼等能够吞食蚊幼虫的鱼种,达到灭蚊目的。也可以使用苏云金杆菌或球形芽孢杆菌等生物灭蚊幼剂。

化学防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对重点部位进行滞留喷洒杀灭成蚊。对无法清除的积水或水体,不能密封的水井、下水道、喷水池等室外景观水体,投放灭蚊幼剂杀灭蚊幼虫。对成蚊密度较高的场所,可在成蚊活动高峰时间用超低容量喷雾或热烟雾作空间喷雾处理,快速杀灭成蚊。

七、外出旅行如何避免蚊虫叮咬?

外出旅行特别是有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流行的地区旅行,应避免蚊虫叮咬而感染。要穿浅颜色的长袖衣裳和长裤,裸露皮肤涂抹驱蚊剂,特别是耳后、颈部等部位;有条件可穿戴应用菊酯类杀虫剂处理过(如浸泡)的长袖衣裳、长裤和袜子,可更有效保护;租住卫生条件好、最好有空调的宾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标题:关于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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